常州大学常州新能源研究院基础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 2021-07-11 已浏览: 675 次 |
一、询价项目:常州新能源研究院基础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二、地点: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 三、采购内容 1、本项目是常州新能源研究院建设监理项目服务,本次采购范围:常州新能源研究院基础装修工程施工监理、常州新能源研究院空调新风系统工程施工监理、常州新能源研究院实验室通风工程施工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2)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2、服务期限: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业主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本项目的设定最高限价为:85000元 四、人员要求: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基本要求:
注:1、中标单位根据委托方以及工程实际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上述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2、上述人员配置还需满足苏建建管〔2014〕100号、常建〔2014〕111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规定。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总监理师须具备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内容 1.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单、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证明; 5、总监理师须具备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的证明; 6、近3年投标人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2017-2020年)类似业绩合同。 以上材料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八、评标: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九、说明: 1、本次比价上网公示3个工作日,2021年7月11日至7月14日下午4点截止。 2、投标材料送至常州大学科测试实验楼,投标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下午16点 3、详细情况可现场察看,此次比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联系人:诸葛老师;电话:1516115687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7月11日 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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