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公示 |
发布时间: 2023-09-12 已浏览: 1062 次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 公示 为规范我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评价,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根据《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 (一)测评原则: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客观评价广大学生在每学年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测评对象: 全院所有在籍本科生。 (三)工作程序: 1、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包含班长、团支书等班团干部及学生代表,测评小组主持本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 2、测评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学生宣传学习《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试行)及本实施细则; (2)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搜集各类证书复印件,并进行各项测评、记分工作; (3)班级综合测评初评结果必须在班内公布。如有同学提出异议,测评小组负责收集整理测评异议,报学工办复核; (4)班级综合测评最终结果,必须由班级同学本人签名确认,确认后不得再更改,最终测评结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并在学院公示五日; (5)公示结束后,将最终测评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处。 (四)评分办法: 本评分办法以《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试行)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一、德育素质得分 1、辅导员或班主任可根据学生本人在校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表现提出附加分建议。例:辅导员助理可视其工作表现,额外加0.1-0.3分;积极参加学校要求的各类培训,按照类别加0.1分,同类别不累加,如:SYB GYB。 2、早晚自习每迟到1次,扣0.2分;每迟到2次或无故缺席自习1次,按照旷课1学时处理,扣0.5分。可累计。 3、德育项“道德修养”部分,参加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1分,在此基础上,受表彰者每次加0.3分,上限3分。 二、基础性素质得分 智育素质测评得分 B=测评学年获得的任意选修课学分、辅修专业学分、自学考试、二学历等取得学分(每门按1.0分计)之和,其中任意选修课加分不超过2分,其余课程总分不超过4分; 第二学历最多加4分,B类加分上限为6分。 三、发展性素质加分 创新创业与科研能力 1、创新创业能力加分 请指导老师出具说明,根据团队成员表现,以获奖证书排名为直接参考依据,按照项目成绩的总分进行不同比率的加分。具体如下:
排名第9及之后的成员,原则上不予加分;确在团队中承担一定工作量的,需额外出具任务分工、工作量证明,由指导老师及全体团队成员签字,之后由指导老师按照不超过总分*20%的分值进行分配。 若成员中包含已毕业学生、研究生、非我院学生,也按照实际排名进行分值分配。 2、科研成果 (1)公开发表在正式刊物的科技学术论文,按照期刊等级加分。
具体加分如下: ①若第一作者是导师,其他作者权重分配:排名第二为1/2,排名第三为1/3权重(以此类推)。加权计算分配得分。 示例一: 某重要期刊,总分为3,有6个作者,但仅前5作者可分配得分。甲是第2作者,那么甲的分配得分=[(1/2)/(1+1/2+1/3+1/4+1/5)]*3 示例二: 某核心期刊,总分为2,有4个作者,4个作者均分配得分。甲是第3作者,那么甲的分配得分=[(1/3)/(1+1/2+1/3+1/4)]*2 ②若第一作者是学生,由第一作者出具本人签字的说明,进行分值分配,且第一作者得分大于等于总分的50%。各作者得分之和等于该成果总分。 (2)对于科研成果申请发明专利的,按照专利类别加分。
具体加分如下: ①若第一作者是导师,其他作者权重分配:排名第二为1/2,排名第三为1/3权重(以此类推)。加权计算分配得分。 示例一: 某专利授权,总分为5,有6个作者,但仅前5作者可分配得分。甲是第2作者,那么甲的分配得分=[(1/2)/(1+1/2+1/3+1/4+1/5)]*5 示例二: 某专利受理,总分为3,有4个作者,4个作者均分配得分。甲是第3作者,那么甲的分配得分=[(1/3)/(1+1/2+1/3+1/4)]*3 ②若第一作者是学生,由第一作者出具本人签字的说明,进行分值分配,且第一作者得分大于等于总分的50%。各作者得分之和等于该成果总分。 (3)各类学科竞赛属于创新创业能力项目。如:PMC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金相技能大赛、中国大学生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大赛等材料学科创新创业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常州市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大赛、数模美赛、高等数学竞赛等教务处认可、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具体可参考“常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I级项目汇总表”) (4)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若未获奖但有参与证书,加0.2分; (5)以上同一成果只取高限,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经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的科技类竞赛,方能按照科技竞赛奖励加分。其余比赛均按照文体活动、其它各类竞赛加分标准加分。网络竞赛比如:艾滋病知识竞赛、禁毒知识竞赛等不予加分。 四、社会工作能力 1、学生参加学校各类重大活动,由组织单位、部门根据参加时间、表现等综合情况,向学生所在学院提供加分参考,上限为1.0分。 五、文体活动能力 1、院级一等奖,0.6分;院级二等奖,0.4分;院级三等奖,0.2分; 2、优秀裁判员,0.2分; 3、跟专业素质发展相关的资格、技能证书可酌情加分,该项加分与文艺类得分相累加,加分最高限为3.0分,不单独计分。(如中级口译、教师资格证、会计证、献血证、裁判证等可酌情加0.2分,普通话证不加分) 4、有“常州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盖章的按照“体育竞赛加分标准”,其余按照“文艺活动、其他各类文体竞赛加分标准”进行加分。 六、操作技能 参照《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最新要求执行。 七、表彰、奖励加分 1、由于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时间,在每年综合测评之后,规定统一下一学年再加分,且加分体现在德育项“学习态度”栏中; 2、参加校内外重大活动加分,需组织单位、部门开据证明作为加分参考,加分上限为1分; 3、报道奖励:非通讯社成员,校级(校园快讯)0.1分/篇, 常大要闻0.3分/篇,省级媒体以上宣传媒体依据新闻稿价值与媒体级别0.2-1/篇(如:中青网0.3分),宣传类累加分最高限2分(文字、摄影一样加分标准,文摄一人按照1.5倍标准加分)。其余校内宣传组织学生稿件由主管部门认定加分。 4 、德育项“其他加分”栏,获评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加3分;获评市级优秀共青团员、市级优秀团支书、市级优秀心理委员,加1.5分;获评校级五四先锋(提名不计入),加1分。集体受表彰,省先进班集体,班级每人加0.3分。 八、其它加分 (1)宿舍评比同类项目不累计加分,校级“洁齐美”宿舍,一、二、三等奖按照0.4、0.3、0.2加分; (2)班级集体获奖不加分; (3)寝室长加 0.4分,加分体现在“社会工作能力”栏中且与其他任职不累加。上一学年两周次被评为差宿舍,或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被查处,寝室长不得分,以后管处检查结果为考核依据。 九、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如涉及争议加分,由学院讨论确定。 如对细则有不同意见,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9月14日 联系电话:0519-86330281 地址:逸夫楼64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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