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申报2020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10-30 已浏览: 330 次 |
各系部、实验中心、办公室: 为了深入推进我院教学改革和课程思政建设,培育教育教学成果,根据《常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常大〔2020〕19号)、《常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意见》(常大〔2020〕256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应依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5. 立项分为校院两级。校一流本科专业可自行立项资助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课题视同为校级一般课题。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课题负责人已有在研课题则不得申报同级别课题。课程思政专项课题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课程团队人员应控制在3-5人,团队成员应为申报课程主讲教师,主要成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 所申报项目能服务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决策,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4.项目研究方案能体现改革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预期成果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能起到示范指导作用,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5. 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育管理与教辅人员均可申报。 6.与已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再重复立项。 三、申报程序 课题负责人填写《常州大学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或课程思政专项课题申请表(附件3-5其中一个)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将申请表(不含汇总表)打印一式二份于11月9日前交至学院404办公室熊慧琴老师处,所有电子版请按照“专业+项目主持人+项目名称”命名后,发送至hqxiong@cczu.edu.cn。 四、项目管理办法 1. 本次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课题组应在两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2.校级课题管理办法参见附件7。 3. 院级课题研究成果要求见附件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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